问政内容
咨询退出宅基地补贴何处申领
- 问政网友:酒城的男儿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9-04-03 15:58:09
咨询贵部门联合印发的《泸州市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十条措施(试行)》的第二条中,二、保障宅基地使用权。我市农村居民在市内城镇新落户的,继续保留原有宅基地使用权。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放弃使用宅基地权利,并将户籍落户城镇的农村居民,按照30平方米/人的标准,给予不高于60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各县(区)财政解决。咨询此项补贴政策在何处申领?致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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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15:58:09 酒城的男儿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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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15:07:1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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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15:07:2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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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19-04-09 15:07:22
经与来信人对接,来信人所处地位于合江县,经联系合江县了解,合江县政府暂未出台《泸州市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十条措施(试行)》的配套政策,因此来信人所咨询的补贴政策暂无法执行。由于《泸州市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十条措施(试行)》的配套政策是由各县区政府自行制定,具体配套政策的制定,建议咨询合江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