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扣车后的停车费收取问题
- 问政网友:327668780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14-12-05 14:14:15
尊敬的交警支队领导:
你好!本人由于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车被扣留,后处理完毕,拿着放行单取车,被告知要收30元/天的停车费,不交钱就不放车,请问这费用合法吗,有相关收费标准吗?根据本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明确说明“因查封‘扣押措施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请问这天价停车费该由私人承担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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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5
14:14:15 32766878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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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5
15:16:1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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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2
16:43:28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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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14-12-12 16:43:28
关于群众所提到的扣留车辆停放的问题,泸州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近日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报请市政府相关部门,提请调剂专门的停车场点建设用地,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中。由于目前泸州公安交警部门还没有专门的扣留车辆集中停放管理的场所,所以在市政府相关部门未批复同意建设之前,泸州公安交警部门只能暂时借用社会停车场点,临时停放和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的所有车辆。给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对此还有疑问,可联系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王光华,联系电话:0830-2504488,0830-250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