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征地后安置房登记问题
- 问政网友:梅梅8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4-12-05 14:58:18
你好,我是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的,我想咨询个问题,我们村涉及部分征地,按照年龄从高到低来,有很多人的户口都已经属于是农转非了。我爷爷奶奶的是一个单独的户口,按照年龄,他们的户口也拿出去了,我们家,我妈妈的户口也已经拿出去了,前段时间,玉带小区在登记被征地农民安置房的问题,我们想把爷爷奶奶的户口分别拨开到我叔叔和我们家的户口本上面。
当时我们也到玉带小区登记中心去了的,我们把资料交给了相关人员,说跟我们咨询看是否可以这样,后来我们问的时候说让我们联系龙马潭区国土资源局,但是也还没有消息的,因为现在安置房登记的时间也已经过了,如果不能把户口拨开,那我们还可以各自登记自己的房子不呀,如果可以,需要在哪里登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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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5
14:58:18 梅梅8 已问政 -
2
2014-12-19
17:22:00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3
2014-12-19
17:23:25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4-12-19 17:23:25
龙马潭区国土资源分局回复:
龙马潭区安宁镇枣子村,社属于科教城征地项目,属于泸州市2013年第12、18批城市建设用地,市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于2013年9月启动征收工作。现安置房玉带花园一期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进行相关安置房的预登记工作。
依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府发〔2013〕34号文件)第十九条:房屋安置以户为单位,采取就近原则、统一建房安置方式。现泸州市在执行按户安置的过程中,对“户”的认定,是以公安部门出具的人口信息为基础,考虑到有的被征地合作社在籍人口因人口合理增长,而又没有在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对分户政策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基础上,5人可自然分为2户购买(两套户型按30㎡/人的标准自行申请),8人可自然分为3户购买(三套户型按30㎡/人的标准自行申请),10人以上可自然分为4户购买(两套户型按30㎡/人的标准自行申请)。其他因赡养原因导致需申请分户购房的可提交工作组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