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方洞镇低保申请问题
- 问政网友:陈贵兰
- 问政对象:方洞镇
- 提问时间:2019-04-28 21:56:51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泸县方洞镇屈湾二对的陈付林,今年63岁,有一独生女,现以外嫁,现在家里户口本上就剩我和老婆还有一外孙,老婆在女儿很小得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好不容易捡回了一条命可从哪以后就不能做重活了,前几年因为肾结石开了刀,因为没钱这病拖了好多年,导致肾已经不好了,去年又查出有高血压,冠心病医生说药是不能断的,而我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一直靠种点庄稼来维持生活,直到2016年我也大病了一场,为了医病也欠下了外债,现在也不能做重活了,也没什么生活来源了,就靠女儿拿一点,可她也有一个家也有两个孩子要养,也力不从心啊,请问各位领导我这种情况可以吃低保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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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8
21:56:51 陈贵兰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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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09:37:23 方洞镇 已受理 -
3
2019-04-30
16:40:14 方洞镇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方洞镇
- 回复时间:2019-04-30 16:40:14
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民咨询“泸县方洞镇低保申请问题”的复函
方洞镇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19年4月30日):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泸县方洞镇低保申请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要求,凡持有我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2.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其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原则上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问政人在村上填写审核表,交村上后,经过村民主评议后,交镇社事办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回复,你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与镇社事办联系,联系电话:0830- 8295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