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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投诉出租车川EZ3433拼载问题

  • 问政网友:尚帝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19-05-11 23:49:33

5月11日晚11点过。从龙马潭国美绿洲到维多利亚,途径万象汇,未经乘客同意,沿途前后拼装两名乘客,都未经先上车乘客同意。后到达维多利亚,车表显示7.1公里。师傅要求按表收费。向师傅提出质疑1.未经同意拼装两人2.绕路应该少收1元.  司机提出没有零钱,要求微信转钱,最终微信付司机13元。但由于整个过程司机极其不满,避免后续因为微信支付产生报复行为。为安全起见,故先通过问政平台,告知相关管理部门。

问政跟踪
  • 1 2019-05-11
    23:49:33
    尚帝 已问政
  • 2 2019-05-20
    09:06:41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3 2019-05-20
    09:07:01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 4 2019-05-24
    12:02:37
    尚帝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19-05-20 09:07:01

您好,收到您问政件,我局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 川EZ3433号出租汽车归属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5月11日当班(晚班)驾驶员系苟万英(服务监督卡号11603801)。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该驾驶员存在违规拼载行为。我局已对该驾驶员做出以下处理:一是对驾驶员停岗特殊教育学习两天;二是服务监督卡记扣5分;三是行政处罚500元;四是督促公司在大会上通报批评。在此,对个别驾驶员的违规经营行为给您带来的不愉快表示歉意,我局将督促公司加强源头教育,提升服务质量。感谢您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和监督,如您今后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24小时值班)投诉,如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0830-2590603,我局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