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投诉出租车川EZ3433拼载问题
- 问政网友:尚帝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19-05-11 23:49:33
5月11日晚11点过。从龙马潭国美绿洲到维多利亚,途径万象汇,未经乘客同意,沿途前后拼装两名乘客,都未经先上车乘客同意。后到达维多利亚,车表显示7.1公里。师傅要求按表收费。向师傅提出质疑1.未经同意拼装两人2.绕路应该少收1元. 司机提出没有零钱,要求微信转钱,最终微信付司机13元。但由于整个过程司机极其不满,避免后续因为微信支付产生报复行为。为安全起见,故先通过问政平台,告知相关管理部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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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23:49:33 尚帝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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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09:06:41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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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09:07:01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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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12:02:37 尚帝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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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19-05-20 09:07:01
您好,收到您问政件,我局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反映的 川EZ3433号出租汽车归属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公司,5月11日当班(晚班)驾驶员系苟万英(服务监督卡号11603801)。经我局工作人员核查,该驾驶员存在违规拼载行为。我局已对该驾驶员做出以下处理:一是对驾驶员停岗特殊教育学习两天;二是服务监督卡记扣5分;三是行政处罚500元;四是督促公司在大会上通报批评。在此,对个别驾驶员的违规经营行为给您带来的不愉快表示歉意,我局将督促公司加强源头教育,提升服务质量。感谢您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和监督,如您今后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24小时值班)投诉,如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0830-2590603,我局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