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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请问单行支付药品怎么报销?

  • 问政网友:快乐驿站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19-05-12 11:40:00

单行支付药品怎么报销,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后,医生没有告知药品属于单行支付药品,现在已经出院,还可以申请报销不?

问政跟踪
  • 1 2019-05-12
    11:40:00
    快乐驿站 已问政
  • 2 2019-05-14
    16:34:30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19-05-21
    15:14:46
    市医保局 已回复
  • 4 2019-05-21
    15:20:26
    快乐驿站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19-05-21 15:14:46

快乐驿站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的“单行支付药品怎么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单行支付药品“五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医保办[2018]27号)规定:符合使用单行支付药品条件的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单行支付药品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每季度报销一次。参保人员凭《泸州市单行支付药品病种认定申请表》、《泸州市单行支付药品病种治疗方案申请表》、购药发票(原件)、用药处方、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到参保人员所属单位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申报,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待遇审核科,电话3116467。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