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龙马潭陶然路北林湾小区门口的旧衣服回收箱设置是否合法
- 问政网友:wsygxbd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9-05-18 23:08:58
龙马潭陶然路北林湾小区门口的旧衣服回收箱是违法设置吧
领导好:最近一年来,泸州很多小区门口都设置了这个旧衣服回收箱,小区居民一开始还以为这个是政府设置的,可最近看到泸州阳光政务微信公众号上说这个旧衣回收箱是一家荣昌公司在经营,按照规定只能在荣昌区范围内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后来又换成泸州爱心衣屋的名字来募捐衣服,可这个爱心衣屋也没有在泸州设置募捐箱的权利,我们暂且不过问这些衣物募捐后会流到哪里,是否用于贫困地区,我们也不得而知,到是发现这个衣物募捐箱在小区门口严重影响小区形象,这个衣物募捐箱就设置在垃圾库旁边,上面贴满了小广告,而且上面有很多污垢,有些不懂事的小孩和别有用心的大人往里面扔垃圾之类的,希望民政局领导出面让这个爱心衣屋机构尽快撤走这个衣物募捐箱,还小区一个宽敞的环境,如果真的要募捐衣物,可以想想其他办法,而且这个募捐箱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希望民政局领导督促早日把这个募捐箱撤离小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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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8
23:08:58 wsygxbd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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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19:21:13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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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11:10:34 市民政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9-05-22 11:10:34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北林湾小区旧衣服回收箱设置是否合法”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泸州市爱心衣屋志愿者协会是在泸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其业务范围为旧衣物回收,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助学助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第二十三条“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二)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针对以公益慈善用途为名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活动,民政部于2019年4月19日发布了《关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提示》,根据该通知,开展公开募捐旧衣服回收需要满足:该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目前,市本级具有公开募捐的资格的社会组织有泸州市慈善总会及泸州市红十字会。
我局5月9日接到市民反映泸州市爱心衣屋志愿者协会问题后,作出了以下处理:于5月10日,约谈了泸州市爱心衣物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黄强,了解衣服回收情况,并要求该组织:一是三天内封存市区及各区县所有衣物回收箱子;二是要求该组织限期停止衣物回收活动,并立即整改,在未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前,不得开展任何衣物回收活动,再次开展活动必须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并管理募得款物。三是如发现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一经发现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5月22日,对泸州市爱心衣屋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黄强进行了约谈,一是针对叙永已回收的衣物后续处理情况进行了了解,该组织回应,已全部封存,叙永县民政局正在讨论处理方案。二是回收箱上锁问题,该组织回应,衣物回收箱已全部贴上封条,并在积极上锁。针对爱心衣物志愿者协会回收箱设置问题,我局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再次向该组织阐明开展公开募捐旧衣物必须取得是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泸州市爱心衣屋志愿者协会不具有该资质,必须与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的形式方可开展。二是鉴于泸州市爱心衣屋志愿者协会成立以来开展了大量的公益活动,我局特给予1个月期限,用于其按照相关程序,取得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资质,限期未履行相关手续,则必须全部撤回回收箱。待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再次投放回收箱。三是再次开展活动,必须以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名义开展,并且募捐物资必须由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监管。四是衣物回收箱的设置,由小区物管管理,该事项由住建部门审批。爱心衣物回收箱的设置需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不可自行设置。
衣物回收箱在小区内的设置应首先取得小区居民及物业的同意后方可设置,若居民认为回收箱的设置有损小区环境可向小区物业或与住建部门联系,要求其撤出小区。
市民若发现有社会组织开展类似活动,可向泸州市民政局举报,举报电话:3190094,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感谢你的反映,祝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