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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泸县云丰村一社征地后购买社保的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1422955670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2-17 16:14:26

一.政府征地安排泸县云龙镇云丰村一社两个名额购买社保,政府要求村民(自补2.6万元)购买社保后作农转非安排;在安排这两个名额时由生产队队长实行抓阄安排,在抓阄过程中队长的作法生产队绝大多数人(90%)认为不公平,但队长仍然决定当时登记并上报.

二.农转非的人员农转非后土地仍然属于个人使用,不属于集体(这是队长在开会时给社员作出的说明,并按照自己的意思还要求写成协议)

三.在协议书上签的字多数是由一个人代签.

对于此事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让云丰社员都能真正体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问政跟踪
  • 1 2014-12-17
    16:14:26
    1422955670 已问政
  • 2 2014-12-18
    09:11:10
    泸县 已受理
  • 3 2014-12-26
    16:36:13
    泸县 已回复
  • 4 2014-12-27
    19:27:45
    1422955670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26 16:36:13

云龙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云龙镇云丰村一社征地后购买社保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泸县云龙镇云丰村一社(原大田十五社),现有人口119人,耕地面积46.0860亩,人均耕地0.3873亩,因集镇建设需要,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14)130号文件批准,此次征收该社集体土地1.1235亩,其中耕地0.5655亩,非耕地0.558亩,安置人口为2人,因此次属零星征地,征地面积小,农转非人口少,的确给农转非人员提取带来不少困难。就您所反映的问题,有几点需要说明:

1、该社的农转非方案并不是由云龙镇政府指定的,而是由所在社全体社员代表反复协商,后经群众大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讨论通过而形成。对此过程,镇、村征地工作指导组同志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2、该社农转非方案是在村民高度自治的情况下形成的,云龙镇政府和征地工作组从未参与行政干预。

3、该社农转非人员采取的是分组抽签决定。即按60人为一个小组,从中提取一人;另一组59人提取一人。在抽签前采用统一抽签编号来决定抽签的先后顺序。在抽签过程中无人有任何反对,且无人放弃抽签。说明群众完全赞成和认可。

4、抽中拟农转非人员每人出资2.6万元,已是群众讨论决定的。原因是征地面积小,调地困难,采取一种适当调利方式。此款交由集体所有后,由集体统一进行分配。

5、农转非人员土地集体未收回,也是介于土地调整困难,由农转非人员暂时继续耕种,待下次征用土地后调地时无条件将土地退出,且对暂时种植农户只享受青苗费,不享受土地收益分配,土地所有权归集体。

6、该社农转非人员公示期是12月12日至12月15日,并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张贴公示榜时进行了告知,现已上报县土地统征与储备中心,并且已经录入系统上报批转执行,整个程序是合法的。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云龙镇国土所,联系电话:8996033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