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合江川源小区乱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jelly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4-12-17 16:36:49
川源交房时:乱收了业主的配套费,即:水1900元,电200元,气2500元,合计4600元一户,另强制收取客厅推拉门1500一户。配套费早在09年国家就出了相关文件,明文规定,水电气的配方费计入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不能另找业主收取!泸州市的楼盘也没有收取,单单合江收取。
请有关部门调查,我们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退此笔费用!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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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7
16:36:49 jelly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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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8
16:29:11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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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4:34:55 合江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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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6:14:40 jelly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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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01-06 14:34:55
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8〕196号)的规定:水、气、电、光纤费用是商品房住宅的成本构成部分。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费用。川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相关的规定执行,但因公司资金运转困难不能立即清退,待公司财务好转,业主可凭票据到公司办理退款。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8〕196号)的规定:水、气、电、光纤费用是商品房住宅的成本构成部分。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费用。川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相关的规定执行,但因公司资金运转困难不能立即清退,待公司财务好转,业主可凭票据到公司办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