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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况场大地村土地问题

  • 问政网友:Cuitx
  • 问政对象: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 提问时间:2019-06-14 12:34:12

定位:江阳区况场镇大地村五组沱湾 问题:村里因为沿江路和绿道建设,很多老板来承包土地开办工厂或者农家乐。后来应该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很多都拆了,退耕还林了。不过仍然有一部分厂房之类的没有拆除。村里说因为他们手续齐全。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是这样。因为土地承包法规定:非经法律允许,承包的土地不能用作非农业生产用途。所以这些厂房应该是不合法的,希望可以拆除。

问政跟踪
  • 1 2019-06-14
    12:34:12
    Cuitx 已问政
  • 2 2019-06-18
    15:31:14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转交
  • 3 2019-06-28
    15:09:48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受理
  • 4 2019-06-28
    15:11:38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 回复时间:2019-06-28 15:11:38

Cuitx网友:你好!

今年以来,我区在开展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工作中,对清理排查出的违法用地予以拆除复耕复绿,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因此,你所反映的在大地村五组沱湾的部分厂房是否有合法用地手续,需要进一步核查。建议你明确具体的用地建设主体,以便准确的进一步核查。若经核查确属违法用地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

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