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新购商品房开发商做的护栏窗户物业不让拆除的问题
- 问政网友:379581710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06-16 18:48:30
你好,我在泸州市高新区泰安镇格兰春天首玺A区购买了住房,现装修时物业不让拆除开放商做好的窗户,阳台护栏。说的是为了统一外观。并在装修前拿出协议,不签字不供电不供水。因为装修进度,我今天已经被迫签字妥协了。由于个人认为开发商做的护栏窗户质量堪忧,担心后期出现安全问题,所以想更换我认为质量可靠的护栏窗户。现有两个问题想咨询:1,我在交了物业费水电费的情况下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2,物业是否有权不让住户拆除更换开发商的护栏窗户? 如果物业没有权利,我们在被因为拆除护栏而被断水断电时可以在哪里投诉?投诉电话是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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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6
18:48:30 37958171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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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10:37:58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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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10:38:23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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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06-25 10:38:23
现将问政答复如下:
经与你联系得知,你想拆除阳台防护栏并在原有位置安装封闭式的窗户,拆除防护栏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已向江阳城管作了报告,江阳城管第七执法队明确批复表示:业主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的擅自改变和拆除既有安全设施设备。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立即制止,并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不的擅自停水停电。
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