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龙马潭区高坝安和苑住房采光问题
- 问政网友:叮叮猫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06-20 12:00:22
本人2018年6月向泸州华江实业公司购买了安和苑一套住房,因是期房,购买时正在修建,未能进入查看;前几天去楼里看了下,厨房和主卫采光很差,可以说没有任何光源进入,白天中午大太阳的时候都是伸手不见五指;根本不能正常使用,麻烦问一下相关部门这样的房子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否让华江公司更换住房。
该房子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第七条之规定:“7.1.3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条文说明:7.1.3 卧室和起居室(厅)具有天然采光条件是居住者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有利于降低人工照明能耗;同时,厨房具有天然采光条件可保证基本的炊事操作的照明需求,也有利于降低人工照明能耗;因此条文对三类空间是否有天然采光提出了相应要求”。该房子达不到该要求,是否属于质量问题?麻烦请住建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下真实情况,让华江公司给予解决方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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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2:00:22 叮叮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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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17:11:1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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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09:34:4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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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09:35:5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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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16:17:21 叮叮猫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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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07-12 09:35:56
网友您好!
经核实,该住户反映的住宅的所有房间均有开往室外的窗户,并未违反住宅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厨房、卫生间采光差的主要原因是室外由于结构设计的要求设置的结构板造成的,由于该工程平面布置已经原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签通过,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结构板的设置是为了保证结构安全,所以无理由要求开放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