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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单独二孩政策

  • 问政网友:A13559485791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2-25 11:54:45

   我是泸县百和镇人。我老婆两姐妹,姐姐是抱养的,我的第一个女儿14岁,现在我生了第二胎,我想问一下要罚款吗?如果要罚款,那要罚多少?

问政跟踪
  • 1 2014-12-25
    11:54:45
    A13559485791 已问政
  • 2 2014-12-25
    15:06:34
    泸县 已受理
  • 3 2014-12-26
    16:47:20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26 16:47:20

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A13559485791”网友,您好!您在本平台咨询单独二孩和社抚费征收政策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卫函〔2014〕162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姐弟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如果该网民的妻子是其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可认定为独生子女。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2014年的计生基数农村是9331元,城镇是22821元。

网民是否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以百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调查为准,建议该网民到百和镇计生办详细了解情况,百和镇计生办联系电话:8796181。

若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县人口计生局联系电话:8192355、819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