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单独二孩政策
- 问政网友:A13559485791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2-25 11:54:45
我是泸县百和镇人。我老婆两姐妹,姐姐是抱养的,我的第一个女儿14岁,现在我生了第二胎,我想问一下要罚款吗?如果要罚款,那要罚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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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11:54:45 A1355948579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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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15:06:34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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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6
16:47:20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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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26 16:47:20
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A13559485791”网友,您好!您在本平台咨询单独二孩和社抚费征收政策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卫函〔2014〕162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姐弟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如果该网民的妻子是其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可认定为独生子女。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2014年的计生基数农村是9331元,城镇是22821元。
网民是否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以百和镇计生办工作人员调查为准,建议该网民到百和镇计生办详细了解情况,百和镇计生办联系电话:8796181。
若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县人口计生局联系电话:8192355、8191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