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泸县法院申请公开案件庭审旁听需要哪些流程
- 问政网友:1136899882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4-12-25 17:54:29
请问在泸县法院如何申请公开案件庭审旁听?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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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17:54:29 113689988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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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6
11:39:24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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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1
11:24:28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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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1
01:25:03 1136899882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4-12-31 11:24:28
泸县人民法院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12月25日17:54,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的问政我院已收悉。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庭室负责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旁听案件申请流程
公民旁听案件应提前一天持有效证件向案件的承办庭提出申请,承办庭准予旁听的,在开庭当日到该承办庭领取旁听证参加旁听。当日开庭的公开审理案件,在旁听席位还有空缺时,公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案件承办庭申请参加旁听。
旁听案件的规定:
第一,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
第二,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下列公民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第四条,参加旁听的公民应衣着整洁,不许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
第五,参加旁听的公民应于开庭前10分钟进入法院,并按规定接受法院的安全检查。
第六,公民旁听公开审判应遵守法庭规则,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持电话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要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
第七,旁听公民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