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6组土地归属及迁户问题
- 问政网友:曾维华
- 问政对象:方洞镇
- 提问时间:2019-06-27 23:47:12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6组村民曾维华,请问一下我的妈何富荣、兄弟曾维胜(精神病)被村上和镇社事办06年弄到敬老院生活,把我妈和兄弟的承包地收回,(我和妈是两个户口)并且把自留地及饲料地划给其他村民了,(村上修爱心学校及马路占用了其他村民的地)我当时在外打工没有通知我,找我的姐姐曾维琼写了一个协议。现在我们回家要修路修房,其他村民说我老屋基周边土地都被队长划给他们了,我说要收回土地他们不同意,我说国家有政策土地30年不变,属于我们家的承包地都是我们的,队长说不行,还要我们签字不在追回分出去我妈及兄弟的土地才能修路修房,请问一下领导土地家庭承包制是假的吗?从去年到现在追问这个土地都是被推来推去,我说把路、房子修好后,把我妈接回家也回不了,队长说我妈和兄弟的户口迁到敬老院去了,迁回要全生产队的人签字同意才行,我说在本镇敬老院他们为什么要迁户口,又不是五保户,而且村上的人还说我妈的房子被推了复耕,划给他们了,现在能不能把我妈的土地要回及户口迁回?希望领导早日回复,谢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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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23:47:12 曾维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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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
16:57:05 方洞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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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1:44:40 方洞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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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6:11:49 曾维华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方洞镇
- 回复时间:2019-07-04 11:44:40
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民咨询“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6组土地归属及迁户问题”的复函
方洞镇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19年7月4日):
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泸县方洞镇石牌坊村6组土地归属及迁户问题”,现回复如下:
1.2006年,为及时解决问政人的母亲和其弟(有精神残疾)生活、居住问题,石牌坊村委请示上级党委政府后,联系到问政人姐姐,为问政人母亲和其弟办理集中供养,并签订相关手续,将问政人母亲和其弟迁往敬老院集中供养。
2.按照集中供养、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村民集体所有,享受五保待遇村民集体土地收回后由发包方统筹安排。问政人同其母亲和其弟是单独两个户口,承包土地属集体所有,不存在继承关系。
3.由于问政人母亲和其弟在办理集中五保供养后,户籍性质就相应转成居民户口,问政人如想接母亲回家生活居住,需本人到敬老院完善相关手续即可,但其母亲和其弟现户籍性质无法改变。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同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回复,你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与方洞镇农林站联系,联系电话:0830- 8137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