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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医保缴费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4-12-28 21:31:51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5年医保缴费分两档,请问有什么区别吗?是否报销比例不一样?个人缴费多少,政府是否补助费用。

问政跟踪
  • 1 2014-12-28
    21:31:51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4-12-30
    17:03:2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1-09
    09:08:2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1-09 09:08:22

 网友您好:

根据《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泸市府发〔2014〕43号)(下称《试行办法》)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2015年缴费分两档有什么区别的问题

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第一档90元/人·年,第二档220元/人·年。其主要区别是: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同:

一是按第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0%;泸州市以外异地就医40%。

二是按第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5%;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泸州市以外异地就医50%。

二、关于政府补助的问题

政府对低保对象、Ⅰ至Ⅱ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选择第一档标准缴费的由政府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给予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第二档缴费标准参保的,扣除第一档缴费标准补助后,不足部分由其个人承担;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按个人缴费标准第二档由政府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补助。

补助对象中,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补助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

三、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可在泸州医疗保险信息网(网址:www.lzyb.com.cn)、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也可到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咨询或直接拨打我局稽核科电话:0830-3116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