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就古蔺县东新中学的一则问题反映

  • 问政网友:王坤子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4-12-29 17:38:00

  古蔺县东新中学在2014年工资晋级中

  王坤子受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反映

  1、学校以往在工资晋级上的打分项目:

  (1)工龄、校龄加分;

  (2)任现职以来业绩加分;

  (3)任现职加分年限为上一级工资到下一级工资的时间段。

  注:小等级晋升任现职时间段问题,一是学校以往就是从上一级工资到下一级工资的时间段;二是我当面向许绍江李守强二位校长亲自问过,因为当时我想加曾经支教的2分。

  2、2014年王坤子的工资需9级晋升到8级时,打分项目为:

  任现职成绩加分(2012年春、2013年春的教学成绩),见附件。

  注:此次打分,学校未执行上级教育局6月份文件、人社局等有关增资规定:未宣传发动,未制定方案,未通知到涉及切身利益的本人,未公开公示。居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客观事实情况。就没有工龄、校龄加分。学校在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追问之下,临时出了个补充意见,并盖上学校公章,不加工龄、校龄分。如果加上工龄校龄分,王坤子的工资就该9级晋升到8级。对此,我本人不服。向学校反映,向教育局信访办和人事股当面反映之后,2014年10月13日,人事股王志强股长到学校解决此问题,认为王坤子的反映是合理的,责令学校废除补充意见,要求加上工龄校龄分。

  3、如果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正常打分,是应该我晋级的。结果学校改变了任现职时间,违背以往的任现职规定,不按照9档进8档时间段作为任现职打分,而是以10档进8档作为任现职打分。这根本不符合以往的打分规定和我当面亲自问的实际情况。

  4、我再次向教育局纪检监察反应了学校对我的不公正待遇。监察办还是以从中一作为任现职方式打分。打分之后监察办要求我签字。向我说明只是证明以这种方式打分的结果。并不影响事情的处理结果。我声明:我不认可这种方式打分;我不认可以这种方式作为我小等级晋升的依据;同时,当时我要求得到教育局书面处理结果,钟主任说上报教育局党委会处理。而且我要求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包括人社局有关增资文件,钟主任也答应了帮我找人社局增资相关文件。而且我对公需科目时间界定提出了质疑的,公需科目过关应该是从学校上报之前日期算起的。

  (注:教育局没有按照学校9档进8档作为任现职打分,而是以10档到8档这一阶段作为任现职时间,我不服。至今未得到上级的书面处理结果。)

  5、2014年11月19日,我打电话教育局信访办及教育局办公室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书面反应了仍然受到不公正待遇情况。至今未得到处理。

  事情经过:2014年10月9日,我找学校会计查询工资岗位等级,得知9级。

  10月10日到学校办公室查询我的工资岗位等级问题。要求查看有关岗位晋升的有关资料及打分细节情况。副校长李守强从柜子里面拿一个东新岗位设置方案给我看(无补充意见)。我要求看评聘方案和古教发(2011)396号文件。李守强告知我到教育局查阅396号文件。评聘方案叫我到底楼找办公室主任刘勇处。我到底楼刘勇不在。我返回二楼找校长许绍江。他才从旁边拿评聘方案给我看。要求看打分情况。李守强从电脑调出一个表6个人的打分情况。当时我提出来我支过教要加2分,李守强当着徐绍江的面说任现职从9档进8档算起。我要求把打分情况照相或者打一份给我。李守强说不行。但是可以看。我要照相他就把电脑屏文档给关了。我要求要1份设置方案也说不行。此期间许绍江和李守强都一直在场。李守强说回家做饭吃走了。许绍江说有个会叫我第二天来。

  10月11日,9点左右,我到校长办公室,门关起的,我敲门,没人在。我打电话给李守强,通了未接。我又打电话给许绍江,说在开会。10点过我又去校长办公室等。期间去过几次。快11点的时候许绍江来了。又叫我下午2点来。2点到办公室,徐绍江不在,李守强复印给我设置方案。又莫明其妙的复印一份补充意见给我。当时我提出补充意见是临时出的。我说把打分情况打给我,他说不行。过后我打电话给许绍江,李守强才把一表打分情况打给我。

问政跟踪
  • 1 2014-12-29
    17:38:00
    王坤子 已问政
  • 2 2014-12-29
    17:41:52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1-04
    17:42:23
    古蔺县 已回复
  • 4 2015-01-07
    17:59:52
    王坤子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1-04 17:42:23

         局 回 复:

1、根据古蔺县教育局2014年小等级晋升工作的相关要求,东新中学于2014年6月着手开展小等级晋升工作。2014年6月29日,学校副校长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宣传。

2、2014年8月初,东新中学具体根据2013年制定的《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和“临时制定”的《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补充意见》,开展2014年小等级晋升评聘工作。

东新中学去年(即2013年)小等级晋升工作结束后,多名教师向学校反映:小等级晋升涉及的时间较短,不应该把工龄、教龄、校龄等作为依据,应当主要考核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所以2014年8月,学校参照教师的意见,临时制定了《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补充意见》,把原方案的第四条具体评分办法:按照《东新中学中、高级职称评聘方案》第五部分第2、6条进行评分,改为按第五部分第6条进行评分。按此意见,学校对符合9级晋升8级的6名教师进行量化打分,排名靠前的4位教师将获得晋升资格。通过打分排序,王坤子排名第六未获得晋升资格。

二、王坤子上访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

1、2014年10月9至11日,王坤子多次到办公室找校长相关领导查询自己的得分情况,并对学校的打分情况和打分方案提出了质疑。学校校长、副校长对此分别作了解释说明,王坤子对解释不服。

2、2014年10月13日,王坤子到将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东新中学2014年小等级晋升不合理,要求由九级晋升到八级。

当日,古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到东新中学调查核实东新中学2014年小等级晋升工作。经查:《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补充意见》未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不应按照《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补充意见》执行。随即与东新中学学校领导和当事人沟通,要求严格按原方案执行对东新中学参与小等级晋升人员重新进行量化打分,即具体评分办法按照《东新中学中、高级职称评聘方案》第五部分第2、6条进行评分,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上报由九级晋升到八级。经评分小组量化打分,结果为:王坤子得分14.6分,排名第六名。

王坤子仍对处理结果不服,11月5日,县教育局监审室主任、党群股长和人事股同志再次到东新中学调查处理此事。在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王坤子本人参与下,学校再次对打分的情况进行逐项复核,打分结果仍然是王坤子排名第六。教育局工作人员,评分小组人员、当事人王坤子在复核结果上签字确认。

复核认为:1、对东新中学暑期小等级晋升工作宣传不够到位,首次打分使用未经学校职代会通过的补充意见,进行了批评指正;2、“任现职”是指教师本人现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而不是9档或8档工资标准,是王坤子对文件理解有误;3、复核打分是在县教育局有关人员和王坤子本人共同监督下进行,打分结果与学校上报情况一致,不存在暗箱操作;4、今后学校需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沟通工作,相互理解,消除误会,共同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