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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夫妻双方是否能在同一年分别提取公积金?

  • 问政网友:落叶千寻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4-12-30 00:08:49

一套住房,婚前购买办理按揭,夫妻双方各占50%份额,双方均为按揭贷款偿还人。夫妻双方均为占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问夫妻双方是否能在同一年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问政跟踪
  • 1 2014-12-30
    00:08:49
    落叶千寻 已问政
  • 2 2015-01-06
    14:10:4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01-06
    14:30:1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4 2015-01-06
    15:20:29
    落叶千寻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1-06 14:30:14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提取公积金的总和,等于或小于当年偿还住房贷款的总金额(包含利息)。当然也支持提取夫妻中一方的公积金来偿还住房贷款。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08164 2361331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