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夫妻双方是否能在同一年分别提取公积金?
- 问政网友:落叶千寻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4-12-30 00:08:49
一套住房,婚前购买办理按揭,夫妻双方各占50%份额,双方均为按揭贷款偿还人。夫妻双方均为占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问夫妻双方是否能在同一年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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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30
00:08:49 落叶千寻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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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4:10:4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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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4:30:1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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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15:20:29 落叶千寻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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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1-06 14:30:14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提取公积金的总和,等于或小于当年偿还住房贷款的总金额(包含利息)。当然也支持提取夫妻中一方的公积金来偿还住房贷款。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08164 2361331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