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 问政网友:江阳浪子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4-12-30 13:27:49
本人户籍和工作地点均在叙永县城,已缴存住房公积金十年以上,原有自住住房一套,后因城市旧城改造拆迁而注销了房屋产权,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房产。妻子是自由职业,无公积金缴存。现我们在泸州城西看中一套二手房,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下。请问:1、我这种情况算不算购买首套房?2、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资料手续,办理程序如何?手续办理是在叙永管理部还是在江阳区?从提交全部资料到发放贷款,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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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12-30
13:27:49 江阳浪子 已问政 -
2
2015-01-06
14:11:3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01-08
17:31:2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4
2015-01-23
15:38:49 江阳浪子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1-08 17:31:21
根据你所说的家庭情况,对你问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 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无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现购买自住住房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为首套房;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为:
1、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
2、申请时借款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其他尚未还清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本次贷款偿还的债务。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农村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4、购买自住住房,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1)购期房和现房的,属第一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30%,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50%。
(2)购二手房的,属第一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40%,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50%。
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套房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结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等进行认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按泸州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泸州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二手房贷款有两种办理方式,过户前、后均可办理,需注意的是过户后申请贷款的需在3个月内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分别如下:
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过户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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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规 格 |
份 数 |
备 注 |
||
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
1 |
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
原 件 |
1 |
1、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2、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3、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2 |
|||||
2 |
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
原 件 |
1 |
1、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2、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3、集体户口的,可提供近期打印的常住人口登AAA记表; 4、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2 |
|||||
3 |
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
原 件 |
1 |
1、已婚者、离异者提供; 2、遗失的,可向民政局或档案局查询; 3、登记机关页与持证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2 |
|||||
4 |
首付款收据 |
原 件 |
1 |
|
||
复印件 |
1 |
|||||
5 |
房屋买卖合同 |
原 件 |
1 |
购房所在地房监所二手房交易格式合同。 |
||
复印件 |
1 |
|||||
6 |
还款账户(银行卡) |
原 件 |
1 |
以主借款人名义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银行卡。 |
||
复印件 |
2 |
|||||
7 |
收入证明 |
原 件 |
1 |
1、中心格式(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2、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3、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
||
复印件 |
1 |
|||||
8 |
个人信用报告 |
原 件 |
1 |
1、直接向受委托银行查询(如向工行、农行查AAA询,则需先在中心领取授权书); 2、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3、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
||
9 |
住房套数信息查询表 |
原 件 |
1 |
1、在中心领取后,向购房所在地房监所查询; 2、已婚的,查询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共同借款的,分别查询。 |
||
卖方应提交的资料 |
10 |
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
原 件 |
1 |
1、产权人及共有权人提供; 2、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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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收款账户(银行卡) |
原 件 |
1 |
1、在泸州市范围内开立; 2、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与借款人还款账户开户银AAA行一致。 |
||
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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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
原 件 |
1 |
1、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的才需要提供; 2、登记机关页与持证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2 |
|||||
13 |
房产证 |
原 件 |
1 |
1、地址页和附记页缩印在同一页; 2、平面图页和注意事项页右下角的编号缩印在AAA同一页。 |
||
复印件 |
1 |
|||||
14 |
土地证 |
原 件 |
1 |
1、地址页和宗地图页缩印在同一页; 2、地址页和记事页缩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1 |
|||||
其他 |
15 |
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
原 件 |
1 |
异地公积金缴存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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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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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过户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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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 格 |
份 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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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
原 件 |
1 |
1、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2、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3、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2 |
||||||
2 |
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
原 件 |
1 |
1、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2、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3、集体户口的,可提供近期打印的常住人口登AAA记表; 4、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
|||
复印件 |
2 |
||||||
3 |
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
原 件 |
1 |
1、已婚者、离异者提供; 2、遗失的,可向民政局或档案局查询; 3、登记机关页与持证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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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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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销售(转让)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
原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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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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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产证 |
原 件 |
1 |
1、地址页和附记页缩印在同一页; 2、平面图页和注意事项页右下角的编号缩印在AAA同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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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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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地证 |
原 件 |
1 |
1、地址页和宗地图页缩印在同一页; 2、地址页和记事页缩印在同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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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2 |
||||||
7 |
还款账户(银行卡) |
原 件 |
1 |
以主借款人名义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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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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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收入证明 |
原 件 |
1 |
1、中心格式(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2、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3、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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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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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个人信用报告 |
原 件 |
1 |
1、直接向受委托银行查询(如向工行、农行查AAA询,则需先在中心领取授权书); 2、已婚的,夫妻双方提供; 3、共同借款的,分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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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住房套数信息查询表 |
原 件 |
1 |
1、在中心领取后,向购房所在地房监所查询; 2、已婚的,查询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共同借款的,分别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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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 |
原 件 |
1 |
异地公积金缴存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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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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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二手房贷款的办理流程分别如下:
过户前申请贷款的办理流程: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
信贷员接件、面谈、核实原件、查询信用 |
复审、审批,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 |
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签订借款合同 |
自愿办理保险、公证 |
向银行出具委托通知 |
借款人将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传递给中心 |
到房监所办理抵押 |
中心划款、银行放款 |
银行向中心传递抵押登记办妥通知 |
过户后申请贷款的办理流程: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
信贷员接件、面谈、核实原件、查询信用 |
复审、审批 |
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签订借款合同 |
自愿办理保险、公证 |
到房监所办理抵押 |
中心划款、银行放款 |
银行向中心传递抵押登记办妥通知 |
向银行出具委托通知 |
五、 所购住房在江阳区的可以向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
级信贷部或江阳区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六、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抵押登记收妥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他环节按相关部门的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3127046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