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下班回家的路上遇车祸死亡能够评工伤事故吗?
- 问政网友:zxl2257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1-01 21:13:19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下班回家的路上遇车祸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了,我想知道这评得上工伤事故吗?这和交警部门责任划分有挂勾吗?工亡的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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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1
21:13:19 zxl225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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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8
17:11:1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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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09:26:4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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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1-09 09:26:43
网友您好:
1.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责任的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内容为准。
2.关于工亡的赔付标准:
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8303127392(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与工伤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