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证明
- 问政网友:余竹
- 问政对象:江阳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19-07-22 10:51:27
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证明(农村迁入江阳区)
主管部门:
您好!请问在办理买房落户补贴中,需要的《关于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证明》这一资料,应在哪个单位,哪个窗口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前往。
现户口在古蔺县乡镇,已在江阳区买房,新房地址恒大城,合同已签,已网签备案,现欲将户口迁入江阳区,并申请落户补贴,需要办理上述证明材料。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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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10:51:27 余竹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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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19:45:28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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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2
19:46:18 江阳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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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19-07-22 19:46:18
网友:
你好!况场派出所户籍民警已通过电话与你联系,根据你所咨询的情况,现在仅可以迁到况场街道的公共户口簿上,请你按照民警指引,前往况场派出所户籍窗口(0830-3720777)进行办理。
江阳区公安分局
2019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