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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举报古蔺县古蔺镇成龙村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1-03 12:59:01

  古蔺县古蔺镇成龙村,村长赖仕全在医疗改革中,利用职务之便,将财政用于修建村卫生室的8万元钱修自己的住房。在林权改革中,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分给村民的山林1000余亩(灌木林,每年能能从财政领取补助近万元)整在自家的户头上,从中谋利,又将集体的山林近千亩非法转让给国营林场,从中谋利!集体有一片2500亩左右的山林,出租给别人,每年领取租金,自揣腰包,从没用做集体事业,做希望尽快立案调查。

问政跟踪
  • 1 2015-01-03
    12:59:01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5-01-05
    09:35:47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1-20
    09:39:07
    古蔺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1-20 09:39:07

古蔺镇人民政府回复:


1、反映将修建村卫生室资金用于修建自己住房的问题。经查,古蔺镇成龙村项目卫生室是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投资的项目建设,古蔺镇卫生院根据县、镇要求,在古蔺镇成龙村实施,建成后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由村医生使用和负责房屋维护。资金来源于中央投入4万元、地方财政补助1万元。村卫生室于20126月建成,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合计建设资金8.1万元,建设经费也于20126月划拨5万元,下欠的3.1万元由村卫生室垫支。目前,村卫生室已投入使用。反映问题不属实。

2、反映林改中将本应分给村民的山林1000余亩,整在自己头上,从中谋利的问题。经查,古蔺镇成龙村村长赖仕权在2008年林权改革中,将本组1号小班、2号小班、3号小班、4号小班、30号小班、31号小班、32号小班、33号小班,共计3515.5亩,全部以赖仕权为林权权利人申请颁发林权证,林改办在录入资料时发现这些小班含有原彰德林场的范围,按林权改革的要求,不应以赖仕权为申请人申请颁证,要求县林改办将所有宗地注销,不予颁证。林改办在注销赖仕权林权勘验录入资料时,由于疏忽,其中3号小班骄子顶的867亩在林权登记录入资料中未注销,但没有颁发林权证,也一直未兑现公益林补偿金。之后,成龙村五组群众于201410月反映该组林改面积有误,县林改办徐映宏、刘建江、黄蔺、林业站罗永英、姜红于2014114日会同村支书赖应志、队长闵世帮、成凤银、群众代表等对该组的林地全面核实,分小班汇总面积后,交由生产组分小班组织农户分摊、勘验到户,并要求将原林权证收回,至今,林业站尚未收到分摊、勘验到户资料。

3、反映将集体的山林近千亩非法转让给国营林场,从中谋利的问题。经查,赖仕权将集体千余亩山林非法转让给国营林场的问题,查无实据。

4、反映将集体所有的2500亩左右的山林,出租给别人,每年领取租金,未用于集体事业的问题。经查, 彰德管理委员会曾在1994年将坐落于成庄村的“彰德青年林场”承包给映月村二组的邓中权,并非是现任村长赖仕权所为。至于租金的支付,林业站找承租人邓中权核实,从承包之日起,每隔 5年增加200元租金即(1994年至1998年,按每年每亩300元支付;1999年至2003年,按每年每亩500元支付;2004年至2008年,按每年每亩700元支付;2009年至2013年,按每年每亩900元支付)直到合同到期。2000年之前的租金,由承租人直接交付给管委,2000年以后的租金,由于当时管委委托村上代收,故租金分别交付给历任村长:成凤花、赖仕权、成凤银等。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