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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在合江县甘雨镇兴隆村一个柴山证3年都没办下来

  • 问政网友:农民8.8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01-04 01:30:55

我是合江县甘雨镇兴隆村10社队员, 在前年村上装新的柴山证时,我家的申请被退了回来。 我们周围好几户都这样。 于是我们找镇政府,在一开始时到热情接待我们…… 没想到是玩拖字决。在多次找他们后,就不理我们了。 我们又跑到县政府.县林业局,那里的工作人员有说我们 的户口不对,要镇政府解决,都把我弄晕了。还是不行。 就这样拖到了现在,前几天镇上说解决成承包70年, 就这样我家的不动产就要快变成了公共得了。 衷心的希望相关领导解决问题。

问政跟踪
  • 1 2015-01-04
    01:30:55
    农民8.8 已问政
  • 2 2015-01-05
    09:49:12
    合江县 已受理
  • 3 2015-01-08
    17:48:41
    合江县 已回复
  • 4 2015-01-09
    01:20:40
    农民8.8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01-08 17:48:41
甘雨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你所反映的柴山位于合江县甘雨漏水垭良种荔枝园艺场内,其权属早被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2000)泸行终字第4号)确认为甘雨镇人民集体所有。
    甘雨镇漏水垭良种荔枝园艺场系1975年“农业学大寨”开发“百亩大田”不成功后历史形成,习惯面积为44亩,实际丈量面积为8.096公顷。
    甘雨镇漏水垭良种荔枝园艺场内现有杨姓、林姓两家人居住(1964年资料显示杨(福全)家庭当时有旱地0.06亩,林(德周)家庭有旱地0.2亩)。法院生效判决以来,甘雨镇政府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杨、林两家砍伐园艺场山顶上柴山烧锅做饭等生活所用没制止,但该柴山林权属仍归全镇人民集体所有。
    在2007年换发林权证时,误将园艺场山顶的柴山装入兴隆10社林依超所持有的合府林证字(2007)第25198号,小地名:屋基后面,面积0.2亩,其管理使用权已被合江县人民政府2013年注销并宣布无效(合府林纠决字〔2013〕第2号)。
    综上所述,因网友反映的柴山林权属系甘雨镇人民集体所有,合江县林业局经办人员未将漏水垭园艺场内柴山装入私人林权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