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古蔺县古蔺镇大梯步一起居民家中被盗的情况反映
- 问政网友:柠檬是酸的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1-04 11:54:52
2014年11月3日晚,家住古蔺县古蔺镇大梯步的一家居民家中被盗。被盗时间3日晚上8点30—10点左右,但当时家里的其他间屋有3万多的烟,还有现金2万多块钱。但让人想不通的是为何仅仅是家里的一间房间被盗,且被盗的就仅仅局限在衣柜的一个抽屉里。抽屉里现金5000多,但有20多万的欠条(四张欠条原件,一张42万的协议,还有欠条的复印件)不见了。唯独奇怪的是这不见的所有欠条就是一家人的,当时包里还有别人的欠条都还在。唯独被盗了这家人所写的协议和抽屉里的现金。当时抽屉里的其他资料全部被翻阅过,但居然还有心情整理来放在衣服上,电脑桌上的笔记本也拿来放在床上,但没拿走。我想问如果是真的强盗入室盗窃会把其他房间遗忘吗?会把笔记本遗忘吗?会把当间房间的其他抽屉里的现金和首饰忘记吗?
上级领导,除黑打恶不仅仅是一个口号,需要用行动来证明,时间都过了一个月了,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对于当事人家是度日如年。这种行为的恶劣应该不用我们这平民说吧。希望能全力以赴的查办该案件。拜托,拜托。君子用财取之有道,但这样的钱财不能取,也不能用,更不能助长这种恶势力,更不能坐以待毙。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位50多岁的女人的一生心血就这样被盗之一空,真的很难承受。求求你们帮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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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4
11:54:52 柠檬是酸的 已问政 -
2
2015-01-05
09:18:28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1-08
16:51:21 古蔺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1-08 16:51:21
古蔺县公安局回复:
2014年12月3日晚任云英到古蔺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家(古蔺镇建鸿路1号4单元附楼202室)中被盗,被盗现金5000元以及四张价值总额为22万元的欠条。接警后刑侦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现场门窗未被损坏。后受害人任云英提供线索认为邱某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对邱某开展调查。经查:邱某于2014年11月3日晚21时左右曾到过受害者任云英家。但无证据证明邱某有盗窃嫌疑。受害人还提供了一名女子的信息,认为对方也有嫌疑,目前侦查人员正在核实比对信息,力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尽快破案。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