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龙马潭区特兴镇低保申请问题
- 问政网友:张远飞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1-04 21:04:12
你好。我是特兴一名肢体4级残。离异有一小孩,父母均67岁,全家家村户口,像这样父母能否提出低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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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4
21:04:12 张远飞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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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15:38:20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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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15:41:21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1-07 15:41:21
特兴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朋友,您好!
您咨询“龙马潭区特兴镇低保申请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咨询特兴镇社会事务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依照对伤残程度的划分,四级残依然具备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劳动获取收入;
二、由于您未详细描述家庭具体的收入情况,暂不能一概而论是否能享受低保;
三、龙马潭区申请低保所需条件和流程:
1、申请低保条件
(1)原则上应保尽保。
(2)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以下。
2、准备申请材料
(1)家庭所有人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照片2张(1寸)。
(3)病例证明。
(4)出具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的收入证明。
(5)村社民主评议调查表 。
3、办理流程
(1)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和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收到申请人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人民政府。
(3)镇人民政府收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核实并张榜公示初审结果,在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4)区民政部门自申请人递交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后;交镇人民政府再次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5)交镇人民政府再次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区民政局低保数据库,向区财政报表,次月开使发放低保金。
四、若有疑问请到当地民政部门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