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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政策

  • 问政网友:18982750685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08-01 15:42:49

夫妻双方婚前各有一套房,男方商贷,女方公积金贷款。现男方准备将剩余商贷还清,请问还清后,可以将女方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商贷部分)提取出来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问政跟踪
  • 1 2019-08-01
    15:42:49
    18982750685 已问政
  • 2 2019-08-02
    09:17:5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9-08-05
    18:03:2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08-05 18:03: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8月1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改善性住房的,在正常还贷满12个月以后,可申请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包含提前还款部分)的公积金。

办理贷款提前全部还款业务,需提交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提前结清证明、本人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原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注:若本人为借款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