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 问政网友:陈沈
- 问政对象:江阳区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19-08-07 16:48:24
我住在碧桂园生态城,我想咨询社区有没有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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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7
16:48:24 陈沈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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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10:50:23 江阳区司法局 已受理 -
3
2019-08-28
17:32:39 江阳区司法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19-08-28 17:32:39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内容回复如下:
一、申请分类
1.如属于诉讼类法律事务,申请人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如属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泸州市江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康宁路80号,电话:0830-3151754)
二、申请方式及所需资料
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再由法律援助机构就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进行审核。
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