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被用户名难倒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08-08 16:11:31
老师你好! 我们夫妻双方在泸州购买了第一套住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仍在还款中。 我想咨询我们现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商贷后,能否一次性提取双方账户余额用于首付,同时还款一年后提取用于还两笔房贷呢?
问政跟踪
-
1
2019-08-08
16:11:31 被用户名难倒 已问政 -
2
2019-08-13
08:48:0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9-08-15
16:25:1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08-15 16:25: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8月8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第二套住房)的,仅限于正常还贷满12个月以后可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经与您电话沟通,您打算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满12个月以后,可申请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包含提前还款部分)的公积金。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