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二孩报申请有无时限要求
- 问政网友:dododo
- 问政对象:市卫生健康委
- 提问时间:2015-01-09 16:19:43
双独夫妻再生育子女申请有时限要求没有呢,有没有要求在怀孕几个月之内办理,我现在怀孕怀孕6个月,现在办理再生育证可以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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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16:19:43 dodod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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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17:47:24 市卫生健康委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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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17:48:16 市卫生健康委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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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16:30:05 dododo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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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 回复时间:2015-01-09 17:48:16
1.《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二)款规定: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照顾生育二孩;
2.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3.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经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核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乡(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从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60日内,发出是否批准生育的书面通知,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逾期没有送达书面通知的,视为批准。
4.第四十二条(四)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祥情请咨询当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