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教师工作调动和参加公开招考资格审核问题
- 问政网友:龙桥月色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1-12 19:49:42
问题一:泸县教师工作调动问题。
是需要达到年限还是需要找关系?为什么有的是工作了六七年,对方单位都签字签好了,教育局不签字放人。又说什么一刀切不放人,却有那么人调到某局某局的?是不是泸县教育局讲求的不是政策,而是全部靠关系?如果有政策,请拿出来全县教师学习一下。
问题二:泸县在职教师参加公开招考资格审核问题。
为什么人事局的网站上面说的是工作单位签字同意即可,而到了泸县教育局就需要主管部门签字了?这么独特的规定是不是也应该让老师们学习学习。
-
1
2015-01-12
19:49:42 龙桥月色 已问政 -
2
2015-01-13
09:03:03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1-22
16:12:32 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1-22 16:12:32
泸县教育局回复
网友“龙桥月色”,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咨询泸县教师工作调动和参加公开招考资格审核问题》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2010年,泸县为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经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同意并出台了《泸县人事局、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泸县教育局、泸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人事管理的意见》(泸县人发[2010]29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了教职工流动的基本原则、条件、程序、办法、办理时间要求以及工作纪律等。其中所涉及主要内容是:一是凡申请流动的教职工,在本县内调动原则上须在现任学校工作两年以上,调出县外或非教育系统须在本县教育系统工作三年以上,新招聘人员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二是教职工参加县内外公务员考试须向所在单位及县教育局报告,参加县内外其他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招考须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同意方能报考。三是本人申请调动的,须在当年7月10日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调进、调出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送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或县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县外的须在8月10日前交调入单位人才流动联系函;教职工流动工作原则上每年暑期研究一次。
2、泸县人发[2010]29号文件在2010年就已下发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我局已要求全县学校向教职工做好相关老师调动政策的宣传学习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教师调动的主要政策规定或查阅泸县人发[2010]29号文件,可向本人所在学校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