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18308332971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08-30 10:24:29
想咨询一下,我之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是在我的名下,我的公积金可以正常提取。我老婆在婚后也有一套房,是与我父母共有的,不是用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想请问一下,怎么提取我老婆的公积金。
问政跟踪
-
1
2019-08-30
10:24:29 18308332971 已问政 -
2
2019-09-02
10:42:1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9-09-05
09:16:2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09-05 09:16: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8月30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非贷款方式购买首套住房、改善性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间为:在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家庭的第二套住房是在前年以全款方式购买,已超出购房提取时间。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