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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18308332971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08-30 10:24:29

想咨询一下,我之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是在我的名下,我的公积金可以正常提取。我老婆在婚后也有一套房,是与我父母共有的,不是用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想请问一下,怎么提取我老婆的公积金。

问政跟踪
  • 1 2019-08-30
    10:24:29
    18308332971 已问政
  • 2 2019-09-02
    10:42:1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9-09-05
    09:16:2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09-05 09:16: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8月30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非贷款方式购买首套住房、改善性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间为:在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家庭的第二套住房是在前年以全款方式购买,已超出购房提取时间。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