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请问商业贷款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 问政网友:时光机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1-15 09:01:38
本人是泸县一单位职工,在泸州市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请问我应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能否详细的告知?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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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09:01:38 时光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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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16:14:1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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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09:58:5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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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15:39:27 时光机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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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1-21 09:58:58
购房提取
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凭有关证明材料,在办妥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并付清购房款或支付首次购房款后,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购房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提交的资料:
1、审核房产证的原件或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确认原件真实合法后退回原件;
2、现房、期房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二手房提供《税收通用完税证》,以上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审原件留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书面申请并签字;
4、单位根据职工提交的提取资料汇总填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份。
贷款提取
在贷款还满一年以后,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不超过还贷金额的公积金用于还贷,直到贷款结清为止,个人需提交以下资料给单位经办人:个人应提交的资料:
1、银行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2、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书面申请并签字;
3、结婚证复印件(如结婚证上无身份证号码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4、《借款合同》原件和相关几页复印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录入信息后,第二次起不再提供。)。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08164 2361331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