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小学就读条件
- 问政网友:叮叮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9-09-02 17:17:04
娃儿跟母亲在外公外婆户口簿上,一共四口人,外公外婆以双方在蓝田购买了商品房,但是没有迁入户籍,户口都在农村,请问孩子能否在蓝田就读就近入学? 需要什么手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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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2
17:17:04 叮叮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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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17:20:40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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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10:09:33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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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9-09-05 10:09:33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
根据《江阳区2019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户籍在江阳区主城区或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均属招生对象。
即购房入学特指父母购房和学生本人名义购房,外公外婆购房的需迁入户籍方可报名入学。
根据以上政策,家长可将孩子的户籍迁入其外公的购房处,即可正常报名入学。
如家长还有疑问可咨询区教体局教育股,电话:3123591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