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纳溪区棉花坡镇宅基地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1-15 22:08:0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纳溪区棉花坡镇,农村户口,在城市买了房,回农村可以修建两套房子吗?有的已经修了两套房子,这样合法吗? 还有就是,本来别人家先修好了房子,都已经居住了20多年了,现在有的在城里买了房子,城市居住了10年了,现在听说老家农村要占地,就回农村修了两套房子,并且还要在别人家的门口占地修建,影响出入,说是房子不够大,应该向谁反映呢? 先修好房子的户主,怎么去合法处理和规划自己门前坝子及房子附近使用范围呢?

问政跟踪
  • 1 2015-01-15
    22:08:04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5-01-16
    08:55:14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1-16
    14:33:06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1-16 14:33:06

棉花坡镇

关于网民咨询“宅基地”的

网络问政回复

网友:

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户口在农村的,可在集体土地上享受住房的权利,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但需要经过依法批准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列入农村宅基地计算。至于别人门口占地修建影响出入,首先向村、社反映调解。如果没有合法批准手续可向国土部门或镇政府举报,采取措施依法拆除,或根据《民法通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镇村建中心:4276514



                             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