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购房定金退款问题
- 问政网友:钟强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9-09-05 11:37:51
由于不知道城南丽景是棚户区改造房,销售也刻意隐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了10000万元定金给城南丽景售楼部,了解后,不愿意再进行购买,在平等自愿情况下,现在希望能把定金退回?请求帮助
补充:因合同条款和所描述不一致。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宣传的是72.6平方,实际书写:73.24),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所交款项所写与实际不符),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违背诚信原则,所以要求退还定金!希望得到帮助退回押金
问政跟踪
-
1
2019-09-05
11:37:51 钟强 已问政 -
2
2019-09-10
17:51:09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3
2019-09-10
17:52:29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19-09-10 17:52:29
市民钟强:
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要求泸州市德明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购房定金”一事已收悉,我单位已于2019年9月9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 你所要购买的商品房是你经过仔细看房后才交的定金。
2. 你已经与泸州市德明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并交了一万元定金。
3. 经协调,泸州市德明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你无理由退款原因,并拒绝调解退款。我局工作人员建议你们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感谢你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