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四川省泸州市诚达公正处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hl2492201
- 问政对象:市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19-09-05 13:51:33
今在泸州市招商银行办理房产按揭,经银行要求办理按揭需提供公正证明,证明内容为当我方还不起贷款时,公证处可向法院申请查封所低压房产,公正费为每贷款10万收200元,我申请贷款20万,收了400元,当我询问这个收费标准是哪里来的,公正员说是领导说了算,我的问题是,公正费是否有明确的依法收费标准?是否是公正处领导说了算?如果不是依法收费,我方是否可以依法要回?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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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13:51:33 hl249220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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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09:33:38 市司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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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09:58:06 市司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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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19-09-11 09:58:06
网友您好!
对于您的咨询答复如下:诚达公证处现阶段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一条: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按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标的额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收取;2、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合同、协议收费的基础上加收:标的额30万元以下的,按照0.3%收取,最低收费200元。您的贷款合同公证,适用上述收费标准。我们已于您电话沟通,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