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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关于纳溪区棉花坡农村土地是否合理利用的问题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1-16 09:49:33
领导,您好!纳溪区棉花坡镇,咨询一下,农村的田和土地,如果没有进行正常的农作物耕种,而把土地土栽种桂花树之类的,算不算放荒呢,要交放荒费吗?应收回土地使用权吗?农村池塘放荒多年,应怎么处理呢?如果征地的话,栽种的桂花树会有赔偿吗?放荒具体怎么确认,以及处理办法,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1-16
    09:49:33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2 2015-01-16
    10:21:49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1-16
    10:23:44
    纳溪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1-16 10:23:44

  网友:

  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1、村民在土地上种植桂花之类的不算放荒,更不交放荒费,也不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2、农村池塘原则上应以蓄水为主,如果该池塘经营权所有人放荒目前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3、国家在征地时对栽种桂花等作物的土地都会按照征地时的政策标准进行附作物补偿的。4、放荒的确认及处理:放荒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自己所经营的土地长时间(一般只一年以上)没有进行任何耕种的现象,现在对放荒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根据泸纳府办函[2014]158号)关于《纳溪区调整和完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取消其种粮补贴。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镇农业中心:4276527

  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