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立石镇玉龙村更换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 问政网友:dyfjay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1-16 11:22:31
你好,我是泸县立石镇玉龙村村民,近期接到村上通知,需要每户人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交,村长通知说是更换本子,请问是否有这样的相关政策规定必须更换,更换成什么样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限使用证呢?对产权或者使用权限是否有变更?农民的土地使用或者有没有变的更小了?请帮帮我查询一下是否有这样的政策规定,我们是不是必须进行更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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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11:22:31 dyfjay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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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9
08:45:02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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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15:12:26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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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8
15:42:16 dyfjay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1-27 15:12:26
泸县立石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dyfjay”,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是否必须更换集体土地使用证,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规范”的原则,依法确权发证,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制度和登记制度。
按照(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精神,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进一步查清每一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同时要求住户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复印件、提供宅基地证原件、强村并组证明等。工作人员要到每户实地进行地籍测量、核实宅基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后,由国土资源局颁发土地证书,房产部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如仍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立石镇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879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