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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工资流水问题

  • 问政网友:emmmm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09-09 20:27:51

市公积金中心你好:我于前不久在某楼盘购买住房一套,该楼盘可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我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提供工资明细,而贫穷的人民教师需要提供两张工资卡加起来明细才够,因而我提供了由财政发的基本工资银行卡和另外的绩效津贴值班等其他费用的工资卡一共两张。但是提交的时候公积金中心业务人员说不能证明两张卡都是工资卡,要我出具证明来证明两张卡都是工资卡。

我想问问,我打出的流水里明确表示了“工资”两个字,连工作单位名称都有,为何还要我去证明这两张卡都是工资卡?国家不是才强调了不要复杂化,不要老是要求去盖这种莫名其妙的章,出具莫名其妙的证明吗?

问政跟踪
  • 1 2019-09-09
    20:27:51
    emmmm 已问政
  • 2 2019-09-12
    15:58:0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9-09-23
    09:06:0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09-23 09:06:05

尊敬的emmmm18113561710客户,您好:

根据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收入认定的标准: 

1、公积金缴存职工依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

2、非公积金缴存职工依据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收入可参考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等辅助材料认定;

4、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的总和。

经核查我中心未收到楼盘提交您的预审资料,且电话与您核实:您准备申请的组合贷款金额为61万元,(公积金贷款30万元,商贷31万元)最长年限可贷29年,月还款3190.39元,您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7052元,还贷比未超过家庭收入的50%,(还贷比=负债合计月均还款额/家庭月均收入)符合公积金贷款收入认定,不需要提供工资流水证明。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信贷咨询电话。

市中心信贷咨询电话: 3127046   3114548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