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江阳区如何申请公租房?
- 问政网友:玲珑zcj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1-18 08:46:08
本人30岁,是纳溪区农村户口,农村房子已是危房,13年离婚后独自带一个5岁孩子生活,现在泸州江阳区上班每月工资二千零点,除去房租后,我们母女两生活一直很拮据,15年小孩要上小学,我们没有固定的住处,那里房租便宜就往那里搬,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条件申请江阳区的公租房,如果我可能申请,又应该去哪里申请。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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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8
08:46:08 玲珑zcj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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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9
09:44:48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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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2
11:36:05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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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1-22 11:36:05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4年12月,我市出台了《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对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修建的房源作了规定:“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房源优先用于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因此,我区原廉租房建设项目房源优先解决取得我区城镇居民户籍三年以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我区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于2013年动工建设,现正在建设过程中,待工程竣工后,我区会及时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并进行公开分配,同时会在各街道(社区)公示栏中张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租赁公告,如您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申请条件,可按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现因我区暂无可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未出台实物配租方案,故不能详细向您解释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等,网友可随时到本人暂住所在地社区咨询,也可拨打区住保中心电话号码(0830-3195611)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