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求助:古蔺县石屏乡一房屋倒塌 医院费用太高
- 问政网友:114769478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1-18 11:23:40
本人是古蔺县石屏乡磺厂人,家里上有七十多岁父母,是磺厂煤矿退休工人,收入微薄,还时常生病,每年在古蔺人民医院,医病,费用太高,按到政策报销不了一部分。让我现在负债累累.去年家里篱笆瓦房,雨水天气把家里房屋淋垮,找社区领导不管,乡镇也不管,在古蔺政务大厅也没有办法,我现在感到无助、不知道谁可以帮忙,我之前在运输公司上班现在都没有规定工资,希望政府帮忙解决!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1-18
11:23:40 114769478 已问政 -
2
2015-01-19
09:19:46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1-26
16:38:39 古蔺县 已回复 -
4
2015-01-26
17:03:58 114769478 已评价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1-26 16:38:39
石屏乡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反映问题的市民为磺厂社区居民李伟,未婚,现在营运公司上班,经营有两家企业(兰尊世家一游泳池、一品上城一洗车场),其家庭情况为:父亲李福寿,于1986年9月退休,领取养老金并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母亲邱秀英,于2007年12月退休,领取养老金和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姐姐李会,结婚在自贡市。现全家居住在古蔺县城,并未在石屏乡居住。
其反映“父母常在人民医院医病,医院费用太高”的问题。由于其父母均系原古蔺煤矿退休工人,有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和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在医院就医是严格按政策享受报销。至于医院产生的费用问题,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规范引导。
其反映“家里篱笆瓦房垮塌”的问题。李伟家原居住房屋是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原磺厂职工宿舍,土瓦结构,属于国有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原古蔺煤矿改制时,各职工居住的宿舍被各自强占,由于社区资金困难无力修护而住户又不愿自行维修,年久失修有安全隐患,经多次协调不愿搬出,对有垮塌危险的磺厂社区危房进行了排危。通过乡政府协调现已将原古蔺煤矿职工居住区列为棚户区改造,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