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州市辖区内的公墓购买有什么规定
- 问政网友:tongyongzi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9-09-13 23:14:36
您好,我想咨询下目前泸州市辖区内的公墓购买有什么规定,活着的健康老人是否可以提前购买墓地?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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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3
23:14:36 tongyongzi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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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08:51:09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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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08:52:12 市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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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9-09-17 08:52:12
网友:
您好!
《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对公墓的销售有明确规定:“第十五条公墓管理组织凭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办理安葬事宜。”“第十八条社会公共墓地管理组织及任何个人,不得炒买炒卖墓位、墓穴,除一方已入墓的夫妻合墓外,不得预售墓位、墓穴”。2016年8月,四川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民发〔2016〕137号),要求“严格执行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销售墓穴(格位)的规定”。
因此,除一方已入墓的夫妻合墓外,活着的健康老人不可以提前购买墓位、墓穴(格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