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离职公积金提取
- 问政网友:qqzamm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09-16 21:19:22
您好!本人名下有一笔个人住房按揭组合贷的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30万元。因本人要从现工作单位离职,且下一工作单位暂不购买公积金,请问本人在现工作单位离职后可以将账户内公积金全额提取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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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21:19:22 qqzamm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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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7
15:41:0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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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3
17:20:1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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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09-23 17:20: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9月16日咨询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职工在本市新单位工作,在新单位为该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原单位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职工在市外新单位工作,向公积金缴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进行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未在新单位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申请提取。
离职提取办理材料: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注:提供的银行卡必须为Ι类卡,首选本地卡,外地卡需要告知开卡行银行联行号,以此确保提取资金正常划转。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