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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2010年泸县义务兵退伍有钱领吗?

  • 问政网友:舒良治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1-19 13:56:46

咨询2010年泸县义务兵退伍有钱领吗?我想知道回农村后再地方有钱领吗?

问政跟踪
  • 1 2015-01-19
    13:56:46
    舒良治 已问政
  • 2 2015-01-20
    11:38:39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1-22
    16:20:26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1-22 16:20:26

泸县民政局回复


“舒良治”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所发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函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2011年11月1日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文件精神,2011年11月1日以后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因此,按条例规定,在2011年11月1日以前退役的士兵无地方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