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2010年泸县义务兵退伍有钱领吗?
- 问政网友:舒良治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1-19 13:56:46
咨询2010年泸县义务兵退伍有钱领吗?我想知道回农村后再地方有钱领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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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9
13:56:46 舒良治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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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
11:38:39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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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2
16:20:26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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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1-22 16:20:26
泸县民政局回复
“舒良治”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所发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函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2011年11月1日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川府函[2012]218号)文件精神,2011年11月1日以后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服役年限计算,退役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因此,按条例规定,在2011年11月1日以前退役的士兵无地方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