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古蔺县南国雅园小区环境污染问题
- 问政网友:百姓生活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1-20 13:28:06
古蔺县烟草公司在复烤厂采用酒糟、桔杆等原料自制烟草肥,主要原料是酒糟。位于复烤厂相邻的下方是南国雅园小区,小区内共居住500多户居民。制造过程中,酒糟经过高度发酵、腐烂,发岀浓厚、刺鼻、难闻的馊臭味,有如养猪场排放的臊水气味一般,令人难受,严重污染空气。同时产生排岀的污水呈糞便状,直流入南国雅园小区,导致小区内砍壁上、公路上污水横流,令人恶心,严重污染小区内环境卫生。小区居民已向县环保局、县政府反映过多次,请求处理县烟草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但至今仍未得到处理,污染依旧继续。因此,特向市人民政府反映,请求迅速制止上述环境污染行为,还小区居民一个健康安宁的生活空间。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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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
13:28:06 百姓生活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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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
15:00:36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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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0
16:11:50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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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1-30 16:11:50
古蔺县环境保护局回复:
(一)古蔺县复烤厂位于古蔺镇兰国雅苑小区附近,业主为古蔺县烟草公司,目前出租给古蔺县兰乡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用于有机肥加工,主要利用酒糟、秸秆、废弃烟叶等通过堆积发酵生产烤烟有机肥,产品出售给烤烟种植户。
该合作社在进行有机肥生产过程中,将酒糟、秸秆、废弃烟叶等原料露天堆放在厂区道路上,未采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经渗透后流入兰国雅苑小区内,污水和堆积发酵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对附近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后,已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古环限改﹝2015﹞第2号,责令该加工厂于2015年1月31日前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污染,改正违法行为。
(三)我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古蔺县兰乡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现处于调查阶段。
201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