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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融豪翡翠城物业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quancz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1-21 21:09:05

另外关于融豪翡翠城物管想请问几点:

1.   1月1日业主收房时泸州融豪物业公司便于业主签订物管合同,但合同上未注明签订日期。据调查,该处物业于1月4日才开始招标,1月8日报名结束,1月14日才投标结束。难道泸州融豪物业就这么肯定自己能中标?其中是否存在围标?未取得物业经营权便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是否涉嫌欺诈?

2.   据了解,泸州融豪物业为三级资质企业,合同上其服务内容表明为二级服务,但物业收费确按照一级标准顶格收取,根据物业法,该物业行为是完全不合理的,试问就连基本的物业法律法规都不清楚的企业能做好物业服务吗,物业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问政跟踪
  • 1 2015-01-21
    21:09:05
    quancz 已问政
  • 2 2015-01-26
    11:32:19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1-27
    16:54:30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1-27 16:54:30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1、经调查,该小区正在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现阶段尚未完成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程序,我局已责令开发公司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2、因该小区尚未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所以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我局已责令开发公司立即整改,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后,持相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