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严查小灶酒
- 问政网友:手机端用户
- 问政对象:市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5-01-24 12:34:20
别的地方都取消严查小灶酒,为何我有些地方(如大北街、澄溪口等处有)无任何证照,污染环境,扰乱酒城酒市场秩序,危害百姓健康的小灶酒一直无人管理,难道没有相关部门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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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4
12:34:20 手机端用户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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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6
15:21:13 市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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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7
09:54:08 市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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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11:29:07 市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食药监局
- 回复时间:2015-02-02 11:29:07
手机端用户:
您好!
我局收到关于建议严查小灶酒的网络问政件后,立即开展了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由于小灶酒加工生产无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比较少,生产加工条件简单、规模小,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现象,一直是监管的难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依照本法制定。市局从2013年底接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职能职责。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起草《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具体管理条例还未出台。
2、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分工,市局稽查支队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信访件更多反映我市小灶酒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一种现状,对投诉举报件中反映的在大北街、澄溪口等处存在的无证小作坊,鉴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条例未出台前,建议相关业务科室或区县食药监督局应加强对小灶酒的监督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工要求制作食品,不得非法添加化学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并加强对小灶酒的监督抽检力度,防止不符合标准的白酒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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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