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格兰春天售楼部卖房多收取额外的费用
- 问政网友:chendehong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9-10-13 18:02:00
我父母于2019年9月在泰安格兰春天三期(格兰春天.渝湾)订房一套,该项目位于江阳区泰安镇酒谷大道四段,目前正在修建,还未开盘。当时接到售楼部销售人员通知,让我们去选房,后来就与开发商签订了《格兰春天内部认购协议书》,协议上标明要交定金10万,并未说明要交其他的任何费用,当天交了定金18000,于10月初又交了9万,总共交了108000,可是交了后置业顾问说只有10万能抵扣房款,另外的8000不能抵扣房款。所有的钱都只开了张收据,未开正式发票,那10万元钱收据上盖的是四川省泸州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另外的8000收据上盖的是四川多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且收据上并未注明是什么费用,后来我问置业顾问说是团购费,不计入总房款,交的那8000块钱不是房款钱,那又是什么费用,钱去了何处?对于此事件,开发商事先并未说明要多交这8000,不抵扣总房款,未经我们同意,购房协议上也未表明要收该费用,纯粹就是欺诈,欺骗,乱收费用,我们老百姓挣钱不易,凑钱买个房,交了钱还不是房款钱,不明不白被开发商忽悠。恳请相关部门跟踪落实,要么退那8000块钱,要么那8000块钱能抵扣房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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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3
18:02:00 chendehong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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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7:21:53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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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7:22:36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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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7:33:45 chendehong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19-10-18 17:22:36
chendehong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所反映的“你父母于2019年9月在泰安格兰春天三期(格兰春天.渝湾)订房一套,交总定金为108000元,但只有10万元能抵扣房款,另外8000元由四川多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取,认为是乱收费”,反映的问题属实。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格兰春天售楼部负责人、四川多点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该公司同意退还多收取的8000元。我局将对该公司乱收费行为,涉嫌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的相关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已与你进行了电话联系,并通知其及时到售房部办理退款手续。10月17日下午4:50你来电,已收到退款,表示感谢!
感谢你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