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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华阳街道江湾村八社拆迁过度费发放问题

  • 问政网友:林夫奎
  • 问政对象:华阳街道
  • 提问时间:2019-10-13 21:26:40

我是江阳区华阳街道江湾村八社村民,2018年被拆迁,当时华阳街道动员拆迁,村民积极支持,就因拆迁过后的过度费,当时街道政府当着所有村民说过度费拿两年,但是农村房屋拆了之后,搬家只拿了12过月的过度费,哪么还有1年的过度费为什么就没有了,可以了解江湾村八社所有的拆迁农民,我就想问一下为什么还有一年过度费没有了

问政跟踪
  • 1 2019-10-13
    21:26:40
    林夫奎 已问政
  • 2 2019-10-14
    11:20:25
    华阳街道 已受理
  • 3 2019-10-14
    11:20:58
    华阳街道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华阳街道
  • 回复时间:2019-10-14 11:20:58

网友你好:对于你所咨询江湾村八社征地拆迁过渡费事宜,现回复如下:根据你所描述征地拆迁为沱江新城二、三期征地项目,过渡费执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文件中第二十二条(第四章房屋安置)第二款:被拆迁户自房屋拆迁之日起,由征地单位为享受房安置和优惠房屋安置的人员,每人发放12个月过渡费和每户2次搬家费,包干使用。因此,你已足额领取12个月过渡费,不存在还有1年过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