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改后在城镇买房补贴有无条件要求?
- 问政网友:865831735
- 问政对象: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19-10-15 14:48:51
调图斑内的自愿选择放弃宅基地、不在中心村建房且宅改期间属于农业户口到城镇购买房屋的给予9000元/人(30㎡/人×300元/㎡)的购房补助,每户最多不超过5人。 请问要享受上条政策有些什么要求,购二套房能否享受上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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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14:48:51 865831735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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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6
11:26:56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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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6
11:33:28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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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17:27:44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19-10-17 17:27:44
问政人: 865831735
您好!
问政人咨询的调图斑内的自愿选择放弃宅基地、不在中心村建房且宅改期间属于农业户口到城镇购买房屋的给予9000元/人(30㎡/人×300元/㎡)的购房补助,每户最多不超过5人。 请问要享受上条政策有些什么要求,购二套房能否享受上面政策?已收悉,
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府发[2018]38号文件精神,宅改后在城镇购房没有补贴,相关补贴为“放弃宅基地补助”。根据第七条规定,放弃宅基地补助。农户在住有所居的前提下,自愿全部退出原有宅基地(含一户多宅拆除),书面承诺整户永久放弃农村宅基地,经集体经济组织议定同意,按每户不超过5人计算,每人30平方米,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永久放弃宅基地补助,不再保留宅基地资格权。书面承诺整户暂时放弃农村宅基地的,经集体经济组织议定同意,按每户不超过5人计算,每人30平方米,给予100元/平方米的暂时放弃宅基地补助,保留宅基地资格权,允许以后回农村有偿取得宅基地,且须到中心村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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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7日